丘吉尔的戎马生涯

星期四, 十二月 06, 2007
丘吉尔大概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首相,没有人能够忘记他凭借着振奋人心的演说词和惊人的意志力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带领英国保卫自己的独立,保住了大英帝国谢幕时刻的那份尊严。也许二战彻底击垮了英帝国,但也许正如丘吉尔所说的,这个帝国的最后时光却正是她“最光辉的时刻”。

但丘吉尔作为首相的杰出贡献,却不应该掩盖他独特而灿烂的个性。与邓小平一样,丘吉尔大器晚成,虽然很早就步入政坛,却直到66岁才临危受命,接任首相;而数数他执政的日子,也还比不上今日的布莱尔——更何况其中最重要的那一段也不过是1940-1945的那五年。作为首相的丘吉尔,可能原不如作为平民的丘吉尔来得有趣,特别是他的早年生活,更为丰富多彩。

丘吉尔于1930年出版的《我的早年生活》,就是一部他早年生活的回忆录。从他的出生、他与父母亲的关系说起,直到1901年他出任议员为止,丘吉尔一生最初的26年真不可谓平淡:历经哈罗公学、桑赫斯军校、古巴、印度、南非几个阶段,特别是富有传奇色彩的南非历险,从被敌人拘捕到独自逃亡,最后竟幸运地获得当地侨民的帮助求得一条生路。这一过程本身的惊险,配以丘吉尔令人舒畅的仔细描述和不时的英式幽默,让《我的早年生活》变得特别像是一本探险小说。

不过最让我感触的是丘吉尔笔下的那个19世纪末的大英帝国。那是英国人称霸世界的巅峰时代,世界地图的四分之一被涂上了代表英帝国的红色。而以丘吉尔为代表的英国上层阶级子弟,还以从军入伍、四处征战为荣誉和骄傲。战争对那时的英国人而言,更像是一种体育运动,而不是残酷的厮杀;死亡的威胁好像从来没有在丘吉尔和他同伴的脑海中出现过,相反的,“每次战争前,所有人都会沉静在快乐和亲切的氛围之中”("Everyone was in that mood of gaiety and heartiness which so often salutes an outbreak of war.")。19世纪末的大英帝国还是不可战胜的,一支两三万人的军队,配上步枪、大炮,就能在几万英里外的荒郊野外所向披靡,战无不胜。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军队,每天最关心的与其说是作战,不如说是马球赛——丘吉尔自己都还是一位马球好手呢。当然,战争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也就是一场为国家荣誉而进行的“辉煌的游戏”("a splendid game")。

当丘吉尔在1930年(他自己的在野岁月)写下这一段历史时,他自己也不禁感叹时代的变化竟会那么快;仅仅14年后,第一次世界大战首次让英国人面临真正切切的死亡:
This kind of war was full of fascinating thrills. It was not like the Great War. Nobody expected to be killed. Here and there in every regiment or battalion, half a dozen, a score, at the worst thirty or forty, would pay the forfeit; but to the great mass of those who took part in the little wars of Britain in those vanished light-hearted days, this was only a sporting element in a splendid game. Most of us were fated to see a war where the hazards were reversed, where death was the general expectation and severe wounds were counted as lucky escapes, where whole brigades were shorn away under the steel flail of artillery and machine-guns, where the survivors of one tornado knew that they would certainly be consumed in the next or the next after that. (p. 181)
当然丘吉尔和他的国家在十年后要面临又一场生死存亡的考验;而之后的英国人再也不可能把轻松地把战争只是当成游戏了。今天,即使是美国都不能说战争只是和世界杯足球赛差不多的国家荣誉的战场而已,这个世界早已习惯了天天看到有美国大兵死在伊拉克的新闻。但一百年来虽然战争的成本直线上升,不变的却是战争本身——布莱尔上台时的那句“我们首次有希望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中”早已成为政治笑话,但更可笑的应该是人类的愚昧以及对杀戮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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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符号

星期六, 十月 13, 2007
那些抱着读侦探小说或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历史悬疑小说的心态来阅读《玫瑰之名》的人,不用花费多久时间就会发现自己的希望落空了。我必须承认,自己在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心中其实也是抱着相同的态度的。这实在不能怨读者,因为出版商在销售这本书时已经将它定位为一本中世纪的侦探小说:一个山上的修道院,七天里七条人命的陨灭,一个黑暗的、不让人踏足的图书馆,一本神秘的禁书,以及一个福尔摩斯式的神探与他年轻的华生医生。

这样的市场营销策略当然非常成功;但我十分怀疑这本书的命运,最终在读者手中的命运也许与同样取得了上百万本销售业绩的《时间简史》一般,在被匆匆翻过了几页之后,就被永远尘封在书架的某个角落里。

故事的节奏远比一般的悬疑小说缓慢,这主要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加入了大段大段关于中世纪欧洲社会的背景描述,以及人物比较深刻复杂的思维活动乃至争论。但正是这些内容使《玫瑰之名》成为一部真正的文学创作(“即那些带有某种艺术抱负及独特风格的作品,且往往不被普通读者所接受”,David Lodge, p.vii),而不仅仅是像《达芬奇密码》一样的通俗小说。作者也把自己对宗教、政治与科学的观点带入小说中,并鲜明地展示出来。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在中世纪,却带有明显现代西方主流人文思想的主人公,到小说的最后已经开始公开地质疑上帝的存在了。

不过最让我有所感触的是作者对于知识的看法。一本书是七件死亡(包括最后凶手自己的覆灭)中六件的直接起因,更是杀死其中5人的直接凶器。一本沾满了毒药的书,不仅应从物理意义上来理解,更应从思想的层面上来理解——书中所蕴藏的知识,也有可能成为毒药。“一本书是由符号组成的,这些符号又讲述了另一些符号,然后再通过它们讲述物体。”("A book is made up of signs that speak of other signs, which in their turn speak of things.")书本上所谓的“知识”,只是一种间接描述世界的方式;当人们对这种“知识”发展出一种“淫欲”(lust),不顾一切地追求它而却忘记知识背后的真正意义时,知识或许真的就是一种毒药。

以书本为直接载体的语言,以及语言所希望承载的“真理”,同样也是一种迷宫,正如小说中那个神秘的图书馆一样。各种的思想、真理与谬论都能够通过语言和书本来传递,真理的探寻者难免会误入歧途,或迷失在语言及书本的大海里——甚至聪明如William,第一次不也陷在图书馆之中,找不到出口?“这个图书馆或许是为了保存这里的书籍而诞生的,如今它却为了埋葬它们而存在。”("This library was perhaps born to save the books it houses, but now it lives to bury them.")其实不仅仅是这个图书馆,这些书籍同样如此:它们为了延续真理而生,在知识爆炸的今天却往往成为我们探寻真理的障碍,太多的人迷失在伪知识当中。一头栽进这个神秘的图书迷宫,下场几乎肯定是迷失其中;只有首先找到能够指引方向的方式,才可能找到出入自由的路线。所以当图书馆最终被烧毁殆尽时,读者们会禁不住要欢呼——知识已是真理的负担,我们需要的不是那个由符号搭建出来的想象的真理。读懂其中奥妙的人,或许应该在合上《玫瑰之名》之后,放下书本,而先走出去探究一下光明的真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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