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吉尔的戎马生涯

星期四, 十二月 06, 2007
丘吉尔大概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首相,没有人能够忘记他凭借着振奋人心的演说词和惊人的意志力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带领英国保卫自己的独立,保住了大英帝国谢幕时刻的那份尊严。也许二战彻底击垮了英帝国,但也许正如丘吉尔所说的,这个帝国的最后时光却正是她“最光辉的时刻”。

但丘吉尔作为首相的杰出贡献,却不应该掩盖他独特而灿烂的个性。与邓小平一样,丘吉尔大器晚成,虽然很早就步入政坛,却直到66岁才临危受命,接任首相;而数数他执政的日子,也还比不上今日的布莱尔——更何况其中最重要的那一段也不过是1940-1945的那五年。作为首相的丘吉尔,可能原不如作为平民的丘吉尔来得有趣,特别是他的早年生活,更为丰富多彩。

丘吉尔于1930年出版的《我的早年生活》,就是一部他早年生活的回忆录。从他的出生、他与父母亲的关系说起,直到1901年他出任议员为止,丘吉尔一生最初的26年真不可谓平淡:历经哈罗公学、桑赫斯军校、古巴、印度、南非几个阶段,特别是富有传奇色彩的南非历险,从被敌人拘捕到独自逃亡,最后竟幸运地获得当地侨民的帮助求得一条生路。这一过程本身的惊险,配以丘吉尔令人舒畅的仔细描述和不时的英式幽默,让《我的早年生活》变得特别像是一本探险小说。

不过最让我感触的是丘吉尔笔下的那个19世纪末的大英帝国。那是英国人称霸世界的巅峰时代,世界地图的四分之一被涂上了代表英帝国的红色。而以丘吉尔为代表的英国上层阶级子弟,还以从军入伍、四处征战为荣誉和骄傲。战争对那时的英国人而言,更像是一种体育运动,而不是残酷的厮杀;死亡的威胁好像从来没有在丘吉尔和他同伴的脑海中出现过,相反的,“每次战争前,所有人都会沉静在快乐和亲切的氛围之中”("Everyone was in that mood of gaiety and heartiness which so often salutes an outbreak of war.")。19世纪末的大英帝国还是不可战胜的,一支两三万人的军队,配上步枪、大炮,就能在几万英里外的荒郊野外所向披靡,战无不胜。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军队,每天最关心的与其说是作战,不如说是马球赛——丘吉尔自己都还是一位马球好手呢。当然,战争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也就是一场为国家荣誉而进行的“辉煌的游戏”("a splendid game")。

当丘吉尔在1930年(他自己的在野岁月)写下这一段历史时,他自己也不禁感叹时代的变化竟会那么快;仅仅14年后,第一次世界大战首次让英国人面临真正切切的死亡:
This kind of war was full of fascinating thrills. It was not like the Great War. Nobody expected to be killed. Here and there in every regiment or battalion, half a dozen, a score, at the worst thirty or forty, would pay the forfeit; but to the great mass of those who took part in the little wars of Britain in those vanished light-hearted days, this was only a sporting element in a splendid game. Most of us were fated to see a war where the hazards were reversed, where death was the general expectation and severe wounds were counted as lucky escapes, where whole brigades were shorn away under the steel flail of artillery and machine-guns, where the survivors of one tornado knew that they would certainly be consumed in the next or the next after that. (p. 181)
当然丘吉尔和他的国家在十年后要面临又一场生死存亡的考验;而之后的英国人再也不可能把轻松地把战争只是当成游戏了。今天,即使是美国都不能说战争只是和世界杯足球赛差不多的国家荣誉的战场而已,这个世界早已习惯了天天看到有美国大兵死在伊拉克的新闻。但一百年来虽然战争的成本直线上升,不变的却是战争本身——布莱尔上台时的那句“我们首次有希望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中”早已成为政治笑话,但更可笑的应该是人类的愚昧以及对杀戮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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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

星期一, 三月 19, 2007
Richard Norman教授的这本Ethics, Killing and War是一本读起来十分沉重的书;它的主题就是有关战争和杀戮,这两样人类文明永恒的主题。Norman教授的用心似乎是很理想主义的:他试图通过伦理学理性地思考人类的相互残杀与战争,在道德上到底有无过错,有何过错。我们也许会说,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既显而易见又毫无必要,战争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是一个现实政治上的问题。

不过搞清楚战争的伦理、杀人的伦理,至少对于我们的理性思维还是有帮助的。Norman教授就引人入胜地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地演绎出残酷背后的道德观。许多有关杀戮的传统道德理论,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充满矛盾的。我们也有必要为某些特殊情况下不得不杀害他人寻找依据:例如我们必须承认,为了自卫而杀害袭击者,应当是合理的行为;而这将为之后讨论战争的合理性提供有益的参考。当然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如果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我们可能可以夺取别人的生命,那么什么是这种行为的界限?当我们被威胁必须杀掉另一个人来拯救自己生命的时候,我们有权这样做吗?我们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吗?被动地看着人死亡,与主动参与到致人于死地的行为之中,有没有区别?Norman教授的理论似乎是建构在两个重要的基石之上:一个是康德哲学,强调个人的价值,强调我们应当将每个个体当作终极目标(end in himself),而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means to an end)。另一个,则是动机论。主动害人死与被动看人死,区别在于背后的动机;不过这种动机应当是通过行为表达出来的,因此是可以被第三者所检验的,而不是空凭个人所言。

当我们大致处理完了个体对个体的暴力,下一步自然就是群体对群体的暴力了。Norman认为我们不能把杀戮的伦理学完全照搬到战争的伦理学上——而这恰恰是许多哲学家所犯下的错误。战争会把成千上万毫不相干的人卷入进来,而在个体对抗个体的暴力之中,很少会牵涉到“无辜”(无辜指的是与事件本身无关)的第三者。他然后循着经典的哲学理论探索“正义之战”的内涵:一场正义的战争应当包含两个部分:正义的动机(jus ad bellum),以及正义的行为(jus in bello);前者事关介入乃至挑起战争的原因,后者则涉及战争当中的行为。Norman似乎认为,只有抵抗侵略的战争才符合“正义的动机”,因为侵略的后果往往是压迫,抵抗压迫和未来更庞大的死伤可能是唯一可以为可能的大规模屠杀合理化的理由。而“正义的行为”则更难处理,事实上,似乎所有的战争都不可能实现行为的正义——虽然许多人会认为,“非战斗人员豁免”(non-combatant immunity)是“正义行为”的重要特征,但战争的本质实际就是大规模的屠杀,平民死伤不可避免,有时也难以区分。轰炸一座军民两用的桥梁,是否违反了“非战斗人员豁免”原则?轰炸一个军民混杂的区域呢?整个城市呢?如果说盟军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其动机还算得上是正义的话,那么其行为恐怕就很难说了:对美英对德累斯顿的轰炸、苏军对德军官兵的报复性屠杀,以及美国最后对日本所使用的两颗原子弹,都体现了战争本质上的邪恶。

作者最后的结论也是极其无奈的;一方面我们无法认可任何形式的战争,因为战争行为决定了没有一场战争能够称得上是正义的。但另一方面,在面对侵略和战争威胁的时候,我们不可能束手就擒、让侵略者不遭受抵抗地入侵。我们当然可以采取不合作、经济制裁、舆论压力等和平手段来抵制,但这些行为虽有成功的例子,却未必管用——特别是面对极其残酷的压迫者之时。甘地的不合作主义最终赢得了胜利,但1956年的匈牙利、1968年的捷克斯洛伐克都最终没有能够通过温和手段赢得胜利;而南非最终的自由也可能无法归功于非洲国民大会的斗争——更何况国民大会后期也转向以暴力手段寻求解放。另外,非暴力手段往往需要更长时间来获得胜利,有时长达几十年。这种迟来的胜利,以几十年的压迫、以一代乃至几代人的幸福换来的胜利,是否算得上是真正的胜利呢?它又比一场速战速决的战争,正义多少?

Norman教授是批判功利主义原则的:我们不应该以人数的多寡和个人的价值来决定采取何种行为,因此我们不应该、也不可能通过简单的计算,通过可能造成的死伤后果来决定战争还是和平这样的大问题。在整体上,我是赞成这种看法的:强迫少数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其他人的生命,是极其荒谬的。但当我读到Norman教授不经意间所举出的一个例子时,我好像又不那么自信了。如果一个人的死能够带来几百万人的安全,我们还会相信那个人的生命是不可侵犯的吗?当广场上300个人的鲜血可以换来十几亿人的长治久安,我们能够为杀戮合理化吗?

道德问题真有解答吗?可能真如Norman教授所指出的,道德问题永远不可能有标准答案,但也未必就说明这些问题全都是主观的——我们可以通过理性归纳问题、讨论问题;我们最终可能会抵达一个不可再解答的终点,在这里不同的异议只是对事实不同的解释和判断。这至少比简单地喊出“对”或“不对”,有些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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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国家

星期日, 十一月 12, 2006
英国人是向来羞于抒发自己的爱国情感的,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场合中,一旦说出“我爱我的国家”或者“我爱女王”之类的话来,旁边的人永远是皱眉的多过喝彩的。我在英国待了一年多,至今没在这里看到过一面米字旗;唯一的特例是去年世界杯的时候,但那时人们挂在家门口的,汽车顶上的,只不过是英格兰的圣乔治旗

也许是过往的殖民历史,让这里的人们逐渐地、有意识地压抑了自己的爱国热情——翻翻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小说,对于国家的效忠在当时还是被看作是一位绅士必备的修养。但在帝国瓦解,王室中落的今日,国家的概念在英国人心目中,似乎是非常脆弱的。

但其实,英国人一直以许多特殊的方式在表达自己对国家的热爱。每年的11月初,大街上就开始出现许多胸口别着纸制罂粟花的人们;这是用来纪念在战争中阵亡的英国士兵的。1918年11月11日,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停战日,在当时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争中,一共有70多万英国士兵丧生。当然,仅仅20多年后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夺去的生命更多。

每年的11月11日,都是英国人缅怀过往英烈的日子。除了花50便士向照料老兵的慈善机构捐款,换来一枚罂粟花别在胸口上以外,在这一天的11点(即“每年第11个月的第11天的第11个小时”),人们都会放下手中的一切,默哀2分钟。在各地的纪念碑前,总会有人放下一个红色的花圈,表达思念。在各地的教堂,人们也会举行特别的弥撒,悼念死者;在军号奏起的那一刻,有一首诗每年都会在这时被人们吟咏:

They shall grow not old, as we that are left grow old;
Age shall not weary them, nor the years condemn.
At the going down of the sun and in the morning
We will remember them.

今天学校的周日晨祷,当然也是围绕着悼念战争中的死者这一主题展开的。请来的一位牧师,在毫无讲稿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场非常庄重而浮华的布道。不过对我来说,意外的收获则是听到了一首词曲都非常悦耳的赞歌,《祖国我向你宣誓》(I Vow To Thee, My Country)。这首由一战期间的英国驻美大使Sir Cecil Spring-Rice作词、作曲家霍尔斯特(Gustav Holst,1874-1934)配曲的赞歌,是英国传统的爱国歌曲之一,据称也是戴安娜王妃生前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当时在礼拜堂的管风琴伴奏下,唱诗班领着大家一起唱起这首曲子,动耳的乐曲配上动情的词句,竟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感动。回来后我在网上找到了几个版本,虽然依然动听,却总觉得缺少了那种特别的教堂氛围。

与所有的爱国歌曲一样,也许这首歌只有在众人合唱时,才会有力量。

I vow to thee, my country, all earthly things above,
Entire and whole and perfect, the service of my love;
The love that asks no question, the love that stands the test,
That lays upon the altar the dearest and the best;
The love that never falters, the love that pays the price,
The love that makes undaunted the final sacrifice.

And there's another country, I've heard of long ago,
Most dear to them that love her, most great to them that know;
We may not count her armies, we may not see her King;
Her fortress is a faithful heart, her pride is suffering;
And soul by soul and silently her shining bounds increase,
And her ways are ways of gentleness, and all her paths are peace.

中译:我向妳起誓,我亲爱的祖国,
我愿在你面前献上世间的一切,
那是全然完美无缺的,就是我对你奉献的爱;
那是不问任何原因的爱,那是冲破试炼的爱,
那是献在祭坛上,最诚挚最美好的爱;
那时一种永不凋零的爱,那是诚愿付上一切代价的爱,
那更是毫无畏惧最后牺牲的爱。

更有一個遥远的国度,是我许久以前就听说过,
对爱她的人来说那时最亲爱的故土,对知道她的人来说是最伟大的祖国;
我們数不清她有多少精兵,我们见不着她的国王;
她的堡垒是由忠诚的心筑起,她的荣耀赋予苦难,
在宁静之中一个又一个的忠灵为她的疆土开拓,
她的道路是谦和之道,引领至最终的和平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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