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星期六, 十二月 22, 2007
台湾的立法院昨天闭幕了,李敖的立法委员生涯也到此结束;不过我是在今天才偶然看到三年前他竞选立委时的那场演讲。他的演讲和之前陈文茜的致词,好几次都让我有鼓掌的冲动,虽然无论是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那场演讲都是那么遥远。

我必须要承认自己是有那么一点台湾情节的,虽然我从来没到过那个岛。我看过的在世的中国作家的作品,大部分都来自台湾或和台湾有过瓜葛,而我对大陆的作家学者反而并不熟悉,更不用谈读他们的作品了。我是读李敖而不是王朔的作品长大的,是看台湾的政论及娱乐节目而不是大陆的历史连续剧来打发时间的。虽然台湾也有很多比较讨厌的政客乃至学者(比如龙应台),但必须承认这个岛也造就了许多非常出色的人物,而他们多多少少都影响了你我,影响了整个中国。能让我坐在电脑或电视机前看着演说而居然想要一个人在屋子里鼓掌的,大概也就只有台湾的李敖、陈文茜之类的人了——实际上我已经有点太习惯台湾人的演讲方式,以致于我在听大陆的学者讲话时,往往会觉得一点不自在和别扭。

我觉得历史的演变总是很奇怪而且不可预知的。大陆和台湾,其实是中文世界里两个最相近的地方,也是文化最能互相影响的地方。台湾的作家在大陆、大陆的作家在台湾,都很有影响力;大陆的历史剧在台湾、台湾的综艺节目在大陆,收视率也都很高;两岸的语言、历史、政治经济的发展道路,也都是最贴近彼此的,而香港、澳门和东南亚,却倒各自有各自比较特殊的文化。但如今的政治现实却反而是,台湾和大陆最疏远,疏远到大陆要部署导弹瞄准台湾,台湾要靠当美国的走狗来保护自己;反而是与两岸中国人隔绝了155年、连普通话都不说的香港,先实现政治上的统一了;反而是与中国隔绝更久、大部分恐怕连最基本的中国地理知识都不具备的东南亚华人,对中国更有感情(或者说至少更少些敌意),更愿意与大陆亲近。

语言是最天然的阻绝文化交流的屏障;我们一方面希望跨越语言的障碍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和思想,一方面也不太希望看到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因为这样很可能的结果是世界上只剩下一种思维方式和主流观点。英语今天是主宰世界的语言,它的强势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这个世界只剩下一种主流思维方式了;而中文在这个世界的巴别塔中的地位则很奇怪。一方面她是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一方面她的影响力却还不及大部分欧洲语言,诺贝尔文学奖至今只有一个得奖者是用中文写作的。所以大陆、台湾的作家、思想家,他们的影响力也非常局限。大陆学者的著述,能够出口影响到另一个社会的地方,大概只有台湾;而台湾的作家,其实除了本土之外,也只有大陆还能够获得一些共鸣。而香港和东南亚,其实很少受到中文写作者们的影响。我在新加坡住了五年,举不出一个知名的用中文写作的东南亚学者,香港也是如此,除了一个金庸——但他的作品实在算不上是精英文化。因此在文化上,大陆和台湾应该是最亲密的。

香港和东南亚,对中国文化上疏远,政治和经济上却越来越亲密;而台湾呢,是唯一还继承到一些中华文化精髓的边陲之地,却反过来在政治和经济上与中国本土疏远。台湾说他们要“向世界发声”,但到头来能听到他们声音的,恐怕也就中国大陆而已;我们互相影响彼此,到头来却互相不买账,怎么看起来就有点像是小孩子在吵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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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的正义

星期五, 三月 09, 2007
最近有关王朔的新闻一大堆。王朔据称在上世纪90年代挺有影响力,不过我对他一直毫无印象,一本书也没读过,很长一段时间还把他跟王蒙混淆。现在看起来,他和李敖两个人是现在中国十分流行的流氓、地痞文化的鼻祖,说话都爱裸奔不注意公众影响。

虽说王朔跟李敖在喜欢骂人、口无遮拦这些方面十分相似,王朔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对李敖颇有微辞,有许多批评。不过引起我注意的是这段话:“[李敖]说了多少混蛋话,他说拉登炸911是对的,因为美军在越南也杀过贫民,怎么可能都对?应该都错!这是什么逻辑?”这正好涉及我前几天提到的有关恐怖主义的正义问题

首先,李敖对于911,主要谈的可能不是说美军在越南杀贫民的事,而是美国在中东的作为,包括支持以色列抢占巴勒斯坦领土、杀害阿拉伯人的事。如果是这样,就有一个因果的关系:至少911时间的策划者可以说,因为你先动手袭击我们的领土和人民,所以我们现在采取报复,杀害你的人民。

但是这样做是否正义呢?看似确实都不正义,无论如何杀人总是非常残暴的行为,不应提倡。但问题是,是否所有的杀人行为都是错的?如果是如此,那么我们如何解释自我防卫造成的死亡?如何解释战争中为抵御侵略而杀害的敌军战士?难道抗日战争中,所有击中日军士兵的中国战士,都犯下了滔天大罪吗?扩大到国家,难道面临侵略,被侵略方为了避免或减少双方死伤,就该束手就擒、缴械投降吗?美国珍珠港遭袭,就不应该反击,继续保持中立吗?

正义就是让各方获得与其行为相匹配的成果、后果。如果一个人侵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正义就应当是补偿,有时还应当是加倍的补偿——若我偷东西,被抓获的后果只是把偷到的东西再还回去的话,那么就会有人不断地偷,因为即使被抓到,所得到的后果也不损害到自己,相反若不被抓到,就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何况偷窃行为本身就应当被惩罚,而偿还赃物只是弥补错误;正义不仅仅只是弥补、补偿,而且还有报应、回报(retribution)的意思在里面。当然有时这种加倍的偿还不可能做得到:我杀了人,不可能让死者复生;我理应被执行死刑,但我也只有一条命,不可能加倍奉还;而且若我杀了不止一人,甚至还可以说是占了便宜——只死一次还太便宜人了。

回到恐怖主义的问题上来。美国及其盟友在中东地区直接、间接的军事、政治、经济政策,直接导致无数阿拉伯穆斯林的死亡,更别提流离失所及丧失了所应享有的过上体面生活的权利。作为这些遭到美国迫害的阿拉伯人的同胞,那些恐怖分子,无论其动机包括了怎样疯狂无知的宗教狂热,至少其行为是实现报复正义的一种。

当然很多人可能会说,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有人杀了你的家人,你不应该也去杀了他的家人。在现代社会里,这当然不可接受;但那是因为在我们所生活的社会里,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能够为我们提供这种报复正义。当我家人被害时,我能够依靠国家的力量,找出凶手并最后惩罚他,这里有一整套的规范程序可以遵守。然而当我们在讨论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纷争时,我们找不到这样一个公正而又强大的组织,来执行这种正义。所谓的“国际社会”,更多的只是遵守这种野蛮的丛林法则;我们虽然不满,却无力改变这种格局,因此只能适应这种现实。

有关美国的暴行与恐怖主义暴行的问题,在我看来美国有错,恐怖主义则没错。前者首先动手行凶,后者报复性地反应,好比日本人当年侵略中国。日本当然有错,中国人抵抗侵略有什么错?有人闯进你家拿刀刺你,你也用刀还击,你有什么错?只不过今天这种侵略与反侵略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美国一边倒的强大军力,让出于绝对劣势的阿拉伯恐怖分子,不可能在传统战争中胜出。布什911当天的讲话,全文的意思就是:你们都是胆小鬼,有种就跟我们面对面单挑。问题是人家凭什么以你的方式跟你单挑?袭击你的软肋有错吗?还有,谁来规定哪种形式的战争比其他形式更为高尚?如果阿拉伯人宣布,在战争中动用导弹、坦克等一切现代技术都是“胆小鬼”的行为,因为你们只不过是躲在现代化的钢铁保护网中,靠按动几个按钮来杀人;有种就骑马配剑来单挑,美国人肯吗?或者干脆小不是跟本拉登举行一场决斗,就像18世纪美国拓荒者中间所流行的解决纷争的办法那样,布什愿意吗?

还有人会说,以暴制暴无法解决问题,只能造成矛盾的深化,更难处理。以巴近六十年的战火,可能印证了这种看法。然而要求其中一方首先停火,是公平的要求吗?战争本来就是因为双方丧失了一切互信的基础才开始的,如何要求一方在信任对方也会助手的前提下,要他先停火?应当是双方协商后,同意共同停火才对。

另一种流行的观点是,只有在对正确的人进行报复的时候才为正义。有人揍我一拳,我打还那个人一拳(或者两拳)算是正义,但我却去打他旁边的人一拳,就不是正义了。这确实没错。可问题是,那些死于911的所谓平民,跟死在美军及美国所支持的以色列军枪口下的巴勒斯坦平民,有什么差别?当然从个人角度来看,这可能非常不公平。但如果不是这样,请问谁该为巴勒斯坦平民的死亡负责?美国始终宣称其是一个民主的国家,事实也证明它确实是一个民主国家;但民主国家不是就由人民来选举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的大政策方向的吗?如果这个国家有一个政策已经执行了60年、经过了几届政府都没有改变,我们难道不能说,这个政策也同时体现了这个国家人民的意志、愿望吗?我们难道不能说,杀害巴勒斯坦平民是美国公民、至少是选民的选择吗?由他们自己选出的政府做出的决策,其后果他们就应当概括承受——就像台湾人选出了一个烂总统,他所贪污所造成的所有国家资产的流失,选民只能自己买单。民主不只是要求政客负责,选民同样要负责;事实上选民要负更大的责任。(但实际上,选民们往往要求万恶的政客负上全部责任,自己却可以随时撇清。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超过半数美国人支持开战,国会也投票支持总统;结果4年后,许多选民却指责准备竞选总统的希拉里·克林顿当初投下了支持伊战的一票。可你们自己呢?没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做后盾和压力,希拉里及其他多数国会议员,能投下这张赞成票吗?)某种意义上讲,911事件中死亡的平民,无法完全撇清、被归为完全无辜的死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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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与理性,美丽与丑陋

星期六, 十一月 25, 2006
黄健翔辞职,成了网上的大新闻,后来又扯出了他跟《南方周末》记者的恩怨。我不喜欢体育,也从不看足球转播,对黄健翔没有丝毫的直观概念,唯一了解的只是他在世界杯一场比赛上丧失理智的30秒解说。

但黄健翔却可以成为近日中国网络上很大一部分人的代表。这群人秉持张扬个性、口无遮拦的特点,对现行的许多社会和政治体制都心怀不满,而互联网又能够让他们彻底、痛快地发泄这种不满。他们崇拜的是那些能够坚持自己的冲突性格、冲撞体制的人物,黄健翔的30秒解说激情澎湃,而且就现场出现在中国最重要但也可能是最压抑的新闻媒体上,难怪能够一炮而红,成为网络上的新宠。

黄健翔式的人物,有许许多多,在他之前成名的韩寒也可算一个。实际上,若要追根溯源,在中文文化圈里,李敖大概算得上是这类人当中最早的典型代表。这位文化顽童20岁时就开始跟一群老头子对骂互告,粗话三字经脱口而出而且还可以跃然纸上毫不避讳。但与李敖的另一显著性格特征——自恋所不同的是,李敖的这种激情与不恭,很大部分有做秀的成分在,是一种极其成功的自我推销,能让他驰名文化界长达50年而不衰。现实中的李敖,对人总是彬彬有礼嬉笑客气,对女士尤其殷勤绅士,用他好友陈文茜的话说起来,面对女性敌人的李敖,除了骂其“丑、老、苯”以外,根本没辙。

然而网络时代里无数的小小李敖们,却已经拷贝大走样。性格的张扬被简单地理解成为不顾一切地反对一切,叫骂一切,这种所谓的张扬是犬儒、是虚无,是毫无用处的假张扬。更可悲的是,在这过程中他们总是要用一些脏话粗口来表现自己的“个性”和敢骂。难怪鼻祖李敖要嘲笑说网络“文化”就像当年的公共厕所文化,是随便任人涂鸦骂娘的场所。

黄健翔对媒体,媒体确实并不可信,记者确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歪曲有时还可能捏造被访者的原话原意。但是哪一种“个性张扬”的人,能够用“无耻!诬赖!无聊!”来臭骂一位女性记者,能够臆想出有人正在计划着“要从人格人品上彻底消灭我的阴谋”,能够说出“我就天天骂你们,有机会在别的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也会顺便骂你们这些无耻之徒.”这样的话出来?个性就一定要通过骂脏话表现出来,通过非理性的言语发泄释放出来?

中文网络世界,充满了太多的叫骂,太多的粗鄙言语,我不知道这些东西对于建设性的思考能有多大帮助,还是伤害。我也不清楚这些东西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给人带来心情的愉悦。文明礼貌在这些人看起来可能伪善,可能陈旧,可能正是他们要抵抗的现行体制的一部分,但有些东西的存在,不就是千百年来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吗?听李敖说起过旧时老北京城里那种人与人的亲密,这种关系多多少少我还能在英国感受得到。但一上中文网站,就看到一群人在互骂叫嚣,在创造性地将人体生殖器官与一些动词排列组合。这真让人觉得,心平气和一些,至少在表面上保持微笑和尊重,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虚伪。宁要美丽的谎言,不要丑陋的真性情,就好像给水泥砖瓦房上一层漂亮的油漆一样,其实是一种文明的进步。

而浪漫激情与现实理性并不矛盾,美好的蓝图背后总是有着理性的计算规划,最现实的目标也可以用最绚丽挑动的语言表达出来。可黄健翔和以他为代表的许多网络隐形人,却只会用激情对抗理性,用出格挑衅的言语对抗既有的社会准则和体制。

另:黄健翔事件的另一面,两位网易网友说得很好,摘录如下。
网易网友 发表ip:81.57.216.* 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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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网友(60.17.128.*)的原贴:
黄健翔的“解说门”事件,能够得到社会公共和国家政权的宽容,却没有唤醒这个人的理智,实在是令人遗憾!13亿中国人中,有才干没机会的人实在太多了,少个黄健翔,倒会清静了几分。他一天不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就一天也找不到工作,谁敢收留他,谁就会成为中国人民的另类!请他到意大利去吧!

很赞同这位先生的观点:
(1)过去我一直认为咱们国家的某些部门不是很宽容,但是从黄建翔事件来看,无论是央视还今天的中国社会,对黄建翔真是太宽容了,日韩世界杯黄建翔捅了多大的篓子,还害得代表国家的外交部向韩国道歉,央视没给黄健翔穿小鞋吧。没想到他竟然在德国世界杯变本加厉,秀得更出格,央视还是没处分他。这种宽容就是任何欧美国家都做不到,在美国、加拿大鼎鼎有名的顶尖电视节目主持人就因为讲了对华裔不恭的话,最后都丢掉饭碗。现在看来正是央视的宽容害了黄建翔,如果早一点给他严厉教训,不至于今天这个样子。
(2)从黄建翔事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所领悟,其实任何个人在社会面前都是渺小的,我们每个人在充满自信的同时,对社会规则对大众要有敬畏之心,就连总统、总理也不例外,缺了谁地球照样运转。如果说一名杰除的科学家、发明家、军事家、企业家的缺失对社会的局部还有暂时的影响的话,那么一个体育节目主持人实在是可有可无的。我实在找不出黄健翔有什么资格可以目空一切、藐视一切,如果你真的很了不起,完全可以在私人场合去尽情炫耀,但是作为一名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要考虑公众感受,要顾及社会后果,更不能危害社会、危害国家。

(来源:网易论坛


或许是中国过去50多年的历史使然,很多中国人对于自由有着一种莫名的崇拜,也因而引申出对那些能够坚持自由的人的崇拜。然而中国自古以来,缺乏的从来都不是自由,而是将一个庞大、迥异的社会团结在一起的力量。

Ambition is the last refuge of the fail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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