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一场游戏

星期一, 十二月 03, 2007
这几天Public Law都在讲英国下议院的运作和立法程序,也正好对我的法院行起到了对比的作用,立法和司法的运作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原来有那么多的传统和规则。

我已经提到过,司法需要的是威严、庄重与权威,法官在法庭里简直就是皇帝,行使着极大的权力;法院都建的宏伟巨大,内部装修也很明亮辉煌。但这高高在上的司法却必须服从议会——“议会至上”是英国政治的基石。但有趣的是,这至高无上的议会,却反而很缺乏气派,看起来没有什么权威,反之还要故意弄得寒酸,弄得很小,议会里的议员们也不会像法官那样高高在上,一来他们总是被媒体和老百姓攻击、批评、嘲讽乃至辱骂;二来他们相互之间也绝不手软地互相厮杀,虽然不到台湾国会这种摔鞋子抽耳光的地步,争执却永远是激烈的。

议会民主的真谛就在于这激烈的对抗:两派政治势力的角力,互相地找碴,人为地寻找出可以闹矛盾的地方,没分歧也要制造分歧来玩对抗,这才是民主。一个法案的起草,是由政府部门和部长们构思、专业的律师和法律学者们起草完成的,但必须交由议会三读通过才能成为法律。法律的起草和构思需要专业人士,但法律的最终通过和立法确是一项政治议程。19世纪的一位英国律师和法律起草者Lord Thring就曾说过一句名言:“制定法律就是为了能够在议会通过,就好像制造刀片就是为了能在市场上卖。”("A bill is made to pass just like a razor is made to sell.")再好、再锋利的刀片,如果没有人愿意买,它就是失败的;再好、再完美的法律,无法在政治上获得接纳,就是失败的。法律人应该永远铭记在心的是,法律只是政治的工具,法律不能逾越政治和政治的主宰者,因为政治才是民意的最终体现(拿台湾的例子而言就是,如果这个国家的人民要疯狂,那么就让他们疯狂吧,法律人可没义务也没权力来维持秩序)。英国的立法程序很好地结合了专业与现实利益:法律的起草者是这个国家最顶尖的律师,但他们无法决定法律最终的完稿——那是由民选的议员们来决定的。

民主真的与体育运动很相似——大家找个理由来相互较量一番,遵循一套传统的规则章程,以及伟大的运动家精神——场上体面地争个面红耳赤(直接互殴可算不上体面),场下握握手继续合作。看来现代民主能够在英国首先诞生,可能与他们骨子里的那点对体育的热爱也有些关系。这让我想起李敖的一句话——民主就是“为反对而反对”;到今天我开始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真正的民主好像就是为反对而反对的,冲突、对立的过程才真正体现出民主;大家意见再一致,也要寻找出分歧来争论一番。这就是今天的英国保守党和工党:虽然他们的立场已经基本趋于一致了,却还是要找出分歧来互相叫嚣。

说实话,听完这连续四场的有关立法程序的课程,我这个一直对民主政治持怀疑态度的人也开始觉得民主政治居然还有点浪漫气息,而渐渐喜欢上它了。这是一种把政治当游戏来玩的一种体制,它的最大优点也许是让我们意识到,政治绝非人类社会和个人生命的全部,政治也可以是很放松的,也可以只是一场游戏。当然这也意味这样的政治注定是一种奢侈品:很难想象当一个国家在生死存亡关头、在迎头赶上的阶段,能够对政治采取如此轻松的态度。就算是英国人自己,一旦面临着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也摒弃了民主——二战期间的联合政府,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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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大政府

星期日, 十一月 04, 2007
LSE学生会最近在改选,一些选举海报已经开始贴满校园了。让我感到有趣的是,所有的候选人都在海报上说,现状如何不好,他选上了如何改革,如何让学生宿舍的租金降下来,如何让学生有更多发言权,诸如此类。我就在想,为何没有人就宣布说,他选上了就啥都不干,保持现状,因为现状很好呢?

当然如果有人敢这么说,那他也铁定选不上了。我觉得,民主程序总是趋向大政府,因为你要掌权就要绞尽脑汁想出新的点子出来,就要改变现状(虽然结果未必是改善现状)。美国人梭罗曾经说过,“最好的政府就是没有政府”。这种无为而治的思想,西方世界里也就美国在立国初期还曾贯彻过,但200多年以来政府的职能越来越多,伴随着的权力当然也越来越大。倒是中国人,传统上最向往的政治模式就是“无为而治”,无论是汉武帝还是唐太宗,总之中华盛世背后总有一个不爱管太多的皇帝。而且西方社会的基本组织模式是法治,这本身就需要靠一个强大的政府来维持;而中国人2,000年来的组织模式是礼治,这就不需要什么政府来管了,靠社群内部的相互监督和社会压力。

所以民主,似乎总是趋向大政府的,政府要干的事情越来越多,就是没什么事候选人也要找事来做,否则怎么选得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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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制度

星期三, 七月 11, 2007
昨天晚上看《文茜小妹大》,陈文茜谈到蒋经国当年如何清廉、如何努力地工作,对国家的事情如何关心、彻夜思考,感叹台湾今天没有如此的领导人了;结果现场的一个民进党的来宾立刻回答说,我们应该走出领袖崇拜,不应该再期待单一的领导人的杰出,而应该着眼于制度的改变和创新。

这种看法其实是当今世界对政治的主流看法,和我同学所说的“莫用道德观念来检验政治人物”一脉相通。这种看法的出发点就是:所有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这种天性无法改变,所以我们应该想出个办法来管住那些权力很大的政客,就好像用根狗圈套住一条狗那样,让它即为你服务,又无法捣乱做坏事。

当那个民进党人口中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我突然嗅到另外一种隐藏在话中的气味。也许是我反应过度,但我觉察到如果把这番话和陈水扁贪污集团的行径联系起来,那么这种说法背后的潜台词似乎是:今天发生的那么严重的贪污问题,罪责不在那些贪官本身,而在于制度的缺陷;我们不要去追究那些犯罪者本身的问题,而是更要去追究制度本身的缺陷;好的制度能够让陈水扁这样的人也变成好的领导人。真的是如此吗?

制度就真的比人更重要吗?我不懂这所谓的“制度”到底是什么。难道制度最终不还是要人来执行的吗?菲律宾二战后独立时,可是拥有全世界最好的“制度”,一整套美国宪法都被搬过来了;而且经济上,当时的菲律宾还是亚洲最富有的几个国家之一,可那所谓的制度阻止得了后来的无赖领导人贪污腐败吗?阻止得了马科斯的夫人买上几千双鞋子吗?而美国本身呢,开国总统华盛顿在位两届之后,自己宣布退休回家种田去了,这可不是“制度”的设计者们所规定的,而是他自己坚持的做法,为后代领导人开创了伟大的先例;同样的,他之后的美国总统们,也都自愿地遵守这种先例(直到罗斯福),才让美国的共和政体得以维系下去。同样的制度,在美国和菲律宾有如此明显的对比,人的角色难道不重要吗?

所谓的制度,只是人的惯性而已。中国两千年的皇权统治,同样是一种制度,虽然没有什么明文法典来支撑;英国的司法制度,也都不是有什么了不起的有计划的制度,只是能用了,才被学者们拿来研究的。今天有许多人开始别有用心地拿制度的缺陷当挡箭牌,来为人的丑恶行径做辩解,好像制度的漏洞就能够合理化他们的犯罪行为一样。这与一个小偷指责被害者没有把钱藏好才导致自己的偷窃行为一样荒谬。而且如果靠制度就可以万事顺畅,那还选总统干嘛,随便马路上抓个人过来当总统就行了。(这也是民主的悖论之一:如果民主是为了利益分配,那么抽签、抓阄都比选举更公平;如果民主是为了选贤纳才,那么根本比不上精英政治体系内正规的考核)

中国从最早期的一代留学生开始,就不断地强调一种说法:我们是去学习外国先进的政治“制度”的;但我到英国之后,最强烈的感受确是他们对人而不是制度的尊重;学校图书馆里最显眼的地方摆放的,可不是什么大英帝国法典,而是整整46卷,摆满了整个书架的《牛津国民传记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里面收录了所有在英国历史上有一席之地的伟人的传记,而且往往都是几千字甚至上万字的超长篇幅。这是一个真正的崇拜伟人的民族,因为他们知道,是这些人让他们的国家成功。好的制度其实最后不还是要靠人,否则还要那么多法官干嘛,干脆找些机器来判案就可以了。

我觉得今天的世界,总是要我们抛弃道德观,寻找一个绝对客观公正的所谓“制度”,好像这样就可以包容一切人性弱点,就可以让有缺陷的人类顺畅地生活了。低俗的政客们也都如此相信,以为自己不需要改造自己、克服人性弱点,只要找到那了不起的“制度”,就可以万事顺畅。可一个连自己(和自己的欲望)都无法驾驭的人,有什么资格来驾驭别人和整个国家、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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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万岁

星期一, 七月 09, 2007
昨天有一个所谓世界新七大奇观的评选揭晓了,本来不感兴趣的,可进去看了一看才发现搞得还挺大,美国一伙明星还都到场,而且还是挺正规的一个活动,历时有六年多才评出来的。

不过我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个反应可是只有四个字:民主万岁啊!中国的万里长城,在中国网民们轻轻一点,立马成了第一大奇观;而且仅仅在两个月前,万里长城还曾被抛出过七大奇观,结果只需八达岭长城的负责人在国内一宣传,不消两个月立刻从榜外升到榜首。

所以谁说中国反民主呢?只要全世界所有的事情都像这样靠民主投票来解决,中国人民绝对是最拥护民主的。快把联合国改革了吧,一国一票多不公平啊,以后联合国就按人数来投票,全世界所有人一人一票,这样美国也不能扁伊拉克了,恐怖主义也没理由了,全世界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再反民主了,世界就真和谐了、大同了。

中国人民爱民主啊,我们投七大奇迹、投姚明进NBA全明星队、投超男超女,接下去就等着投世界总统了。反正民主总是不会错的、总是会自我修正的,民主能够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七大奇观,民主能挑选出最适合管理国家的人才(奇怪的是老板们咋就不靠民主投票来选企业管理人才CEO呢),民主的发源地美国、西方的人民,还怕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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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崛起看到的

星期六, 一月 13, 2007
《大国崛起》看到德国,是最让我感动的。这个本是欧洲最不幸的国家,在100年的时间里,不但完成了近乎不可能的国家统一,而且还迅速崛起,成为主宰欧洲的霸主和世界工业强国。她的成功,对于中国的借鉴作用也是最大的,超越英国和美国。

德国的崛起离不开伟人俾斯麦,离不开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这忽然让我想到,也许自由主义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奢侈品,只有已经完成了变革的人民才可能享有。回首过去,除了英美,还想不起哪个大国的崛起,不是依靠庞大、有效的政府所规划主导的:德国、日本、俄罗斯,无不如此。甚至英国的强盛,很大部分也依靠了国家的军事机器——没有海外的殖民征服,英国的超级大国地位也不会保持那么久。中国也是在走这条国家主导的强国道路:表面上的政经社会松绑,其实体现出来的正是更为有效的国家监管与规划,这在本质上与自由主义的理想是背道而驰的。用共产党自己的话来说,现在是在“转换政府职能”,而不是彻底撒手不管了。

还有一点感想是最后看到勃兰特(Willy Brandt)下跪所想到的。勃兰特的一跪,在德国其实并不受欢迎;但这一跪从道理上来讲是应该的。希特勒是德国人自己民主选举出来的,他干的坏事就等于是受到了德国老百姓支持的,所以德国人也应该负上连带的道义责任。在我看来这很公平:民主让人民做主,那么就应该自作自受,负上连带责任,当然也可以享受连带的好处。联想到今天的台湾:陈水扁是台湾人两次民主选出来并多次通过其他选举肯定的,他今天所干的坏事,台湾人也就要自己概括承受。只是,自己人对自己人所犯的罪行,今后是不会有人来给你道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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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违反了民主原则吗?

星期一, 十二月 11, 2006
回到上海,就开始锁定台湾的电视频道,今早连看了李涛夫妇的两个节目,都是周五的重播,看见胡忠信、叶耀鹏等一帮人等都不断在重复要老百姓“选清廉”,要给民进党一次棒喝,然后李涛一遍遍在放陈水扁高举起陈菊的手,然后那个司仪在叫什么“陈总统被媒体抹黑”的选举现场画面。所有一切正面的反面的努力都没用,最后证明台湾还是混蛋多,不分是非。

这些节目都在讲这次贿选的严重,孙中山的力量。我倒从另一个角度看到,这暴露的可能是民主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从选民的角度来说,拿钱投票其实是最理性的选择。选举本来就不是“主权在民”的体现——我投下一票,换来未来4年的被领导,主权何在?算是公平交易吗?根本不是。而且我的一票只是几百万分之一,每张单独的选票,价值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能以此换来点现钞,何乐不为?

贿选从本质上讲并没有违反民主原则,选民用选票换来利益,不就是所谓民主的精神吗?这利益可以是国家的长治久安,高效的公共服务,也可以是真金白银现钞。而且贿选有很多种,送钱是最初级的一种贿选;拥有行政资源的执政者,依靠政策贿选,根本无法追究。实际上,每个候选人保证当选后会干些什么,也是在用当选后的行政资源来交换选票。

这种投票式的民主,讲到底其实就是政治力量的对决,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政治行为,与什么普世价值观根本不搭界。西方国家的成功,依靠的不是民主,而是法治——选民没有能力去调查政客们桌子底下的肮脏交易,就算被爆料出来了,大多数人也搞不懂这些交易意味着什么,又没有违法。是受过良好教育,并被授权可以用各种手段深入调查的专业司法人员,才有能力对政客们实行有效的监督。民主对政客是政治利益的分配,对选民就是图个乐儿——04年选布什还是选克里,会有什么区别?克里就算是选上了,美军今天也还是要赖在伊拉克;唯一的区别在于那些人能够分享到庞大的行政资源。中国所需要的,也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李光耀早就看出来,中国传统上的贤能政治,是一种比民主政治更先进的政治制度,改良后要比民主还要好;英国人也懂这理儿,所以统治东方的香港,靠的也是文官体制,可不是什么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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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没得救了

星期日, 十二月 10, 2006
希思罗机场等安检,正排队排在机场外面,收到短信:国民党高雄又输了。

我已经对台湾人的智商彻底绝望了,也不想再理那里的那些鸟事了。反正阿扁贪污贪半天都是贪台湾人的钱,贪不到我头上,你们那么喜欢这个家伙跟这个党,随你们去吧。

台湾,让民主沦为笑柄,也让自己沦为笑柄。

注:看到一台湾人写的blog,很多选民都是混蛋,所言甚是。陈水扁都已经公开混蛋了,竟还有混蛋投票支持;那些投绿的人,已经不是李敖所言苯不苯的问题,是混蛋不混蛋的问题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民主暴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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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和政治

星期二, 十一月 21, 2006
读到一篇文章,题目是Why was there no Marxism in Great Britain,谈的是19世纪的英国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就是在资本主义的萌芽地英国考察腐朽的资本主义的,深入调查世界上最早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搞出了《共产党宣言》,写出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但奇怪的是,马克思主义从未在英国扎根;按理说这里是最早开始压迫的地方,反抗也就应该最早开始;但事实是,共产主义在英国根本没有号召力——左派的工党,在最激进的时候都从不称自己是共产主义的政党,最多只承认是社会主义。

这篇长41页的文章探讨的就是为何马克思主义在英国的影响力如此有限。里面谈到多方面的原因,包括英国众多的民间组织分散了工人们的集社意愿;工人阶级内部的派系分裂——有技能的工人与无技能的工人,所追求的利益不同,影响到工会运作;英国较早地实行了普选,给与了工人们以为他们有能力影响政府决策的幻觉;当时的宗教影响力量强大,每周的礼拜是所有阶层人士都会参加的,教会宣扬人格的平等与互爱,化解了阶级矛盾。

但有一段谈到英国的体育传统,指出体育精神也是促使阶级和谐的原因之一,非常有趣:
Elections had always been exciting and, if contested, recognizably part of the great British sporting tradition.The (partial) elimination of corruption from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accompanied the (partial) elimination of corruption from sport, and sport and elections remained consciously linked activities: thus the introduction into political discourse of metaphors borrowed from sport, a passion common to all classes --- [e.g.] "fair play" ... It was typical that Baldwin should have resigned in 1929, although the elections gave no party a majority, on the ground that it would have been "unsporting" not to have done so. The effect of this was twofold: by emphasizing the play-element in politics and the rules of the game the sphere of political action was severely circumscribed; The fact that the rules were (on the whole) strictly followed made the need to contemplate alternatives even less pressing.

(Source: "Why was there no Marxism in Great Britain?", in McKibbin, Ross, The Ideologies of Class: Social Relations in Britain 1880-1950, pp.1-41)

所以说,民主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光移植表皮是无法在另一种文化当中存活的。体育精神源于英国人对体育的狂热,但同时又培养出了讲求公平、尊重游戏规则的性格;而当老百姓开始把政治当成足球赛来看的时候,又多了一些玩笑与轻视,少了一点追逐权力的野心和赤裸。陈水扁的死皮赖脸决不会发生在英国,因为这里的政客台面下再不要脸,台面上还是要讲究一些“体育精神”的。一次选举没过半就会主动辞职,何况被司法调查起诉了呢。

High hopes were once formed of democracy; but democracy means simply the bludgeoning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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