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就是奢侈品

星期四, 一月 18, 2007
上课的时候谈到了毒品的问题,老师一番“把吸毒的人都抓起来治罪,是对自由的侵犯”的言论,竟被全体学生挞伐:毒品有害,立法禁止理所当然啊!

在英国碰到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好笑了:老师比学生还激进,还强调自由,难不成是70年代颓废运动给这帮西方中年人留下的印记?

我一听到这争议,直觉上就认为把吸毒者抓起来,把吸毒当成一项罪行,是有问题的——吸毒并未伤害到别人,没有惩罚的道理。可再一想,不对呀,那林则徐销烟是销错了?英国海盗当年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向中国人卖鸦片,就对啦?为什么吸毒在自由主义高涨的今天,在绝大多数国家却依然是项刑事罪行呢?

在听了大家更深入的讨论之后,终于想通了。像老师所说的,鸦片、海洛因、吗啡之类的毒品,在19世纪末刚出现时就非常普遍,伦敦城内大街小巷布满了鸦片馆,医生也常把吗啡之类的东西当镇定剂、安眠药来使用,甚至维多利亚女王每天也要服用吗啡才能入睡。但后来此类毒品的副作用开始显现出来,之后就被立法禁止,吸食服用此类药物也成了非法。我想当初立法强行禁止的初衷,也是因为药物滥用已经过度泛滥,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消除负面的社会影响。所以林则徐也要销烟:不这样当机立断,就会让毒品泛滥成灾,不可收拾。

但今天情况已经不同。毒品的危害深入人心,几乎成了常识。如果今天还有谁要吸食毒品,绝不是出于无知,而是自甘堕落的问题;在这方面,我觉得应该要尊重个人的选择,哪怕是选择堕落的权利。吸食毒品只会对吸食者本人造成危害,很少对第三者造成伤害,所以不应该拿来治罪,毒品应该合法化。今天和过去的情况不同就在于,毒品泛滥到一定程度,就会对整个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太多人沉溺于此,社会停顿,经济停滞,治安恶化,这时就必须采取严厉的措施,否则即使是无关的人也会遭殃。但当它是一个小范围内的问题时,对社会的伤害微乎其微(程度可能跟酗酒一样;会有诸如酒醉驾车之类的危险,但不到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来完全取缔),那就不应该被干涉。

然而,如果因为开放,今后毒品再度泛滥的话,则政府有权也有义务重新立法禁止。但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只能说人类太愚蠢了,今日荷兰开放毒品,也没见因毒品而出什么大乱子的。

所以啊,自由这东西说到底还是奢侈品,只有在不会出大乱子的情况下,才可赋予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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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Reasonableness?

星期一, 十二月 11, 2006
剑桥面试的时候,那个教授不断强调的一个词,是段法律条文中的“reasonable”。在John Finnis的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里面,作者不断强调的一个关键词,也是“practical reasonableness”。Finnis指出,英美普通法系里头,没有什么“自然法”,所谓的natural law,讲到底就是人们的那点实用理性,那点合理性。

当初最吸引我的,也就是法律的这点reasonableness。reasonableness不仅仅是理性,还要合理,以人为标准,不钻牛角尖。 什么是合理?合理就是不要上纲上线,动不动就有些东西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老天给的,100%不可侵犯的。Finnis的这本书,就是从合理的、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阐释法律、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益处,而不是用一些诸如“天赋人权”之类的空洞口号,来捍卫一些所谓的普世价值观。

Finnis显然是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巨大影响,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自我价值,以及实现这些异同价值的方式。全书也是由此展开的:作者首先遵循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家们的传统,重点阐释了什么是“self-evident”、什么是“intrinsic good”,这些无法证明、或者不证自明的基本价值。要维护这些价值,不可忽略的是人的社会性;要保证一个由人所组成的群体,为了实现其成员各自的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维护“共同的善”(common good),这就需要一种“威权”(authority)。权力并不必然就是坏的,是需要防范的——真是如此,我们就不需要政府、更不要现代化了;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农业社会,才是美国开国元勋们当初所向往的天堂之国啊!回到过去不就好了?

事实上,之所以有政府的诞生,之所以随着现代社会的越趋复杂,政府职能也在不断扩大,原因也正在于,这样一种权力的集中,根本上是有益的。当然一个随之产生的问题,使如何协调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组织与个体的关系——这是全书的主题,但也更是所有社会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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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星期日, 十二月 03, 2006
中学里上英国文学,考的一本小说叫I'm the King of the Castle,讲的是一个11岁的小孩如何在精神上折磨另一个小孩的故事。小说的主题就是bullying,还有人性深处的罪恶。

还有另外一本更有名的小说Lord of the Flies,讲的也是相同的主题:一群小孩子放假去夏令营,结果飞机失事坠毁了,一帮小孩子就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老师们都死了,只有这帮孩子们。一开始大家都还互帮互助,越到后来人的本性就越展露出来,开始有了黑帮去攻击弱小,社会秩序和纪律被打破,变得真正的弱肉强食。

大多数传统上都以外小孩子是天真无邪的,没有恶念;但是西方教育家近几十年越来越发现,孩童间的攀比、嘲讽、竞争甚至互相折磨,都要比成人世界来得更为赤裸裸;他们像是还未被驯化的野蛮人,未经文明和教育的洗礼,却已经开始展露内心深处的人性之恶。回想一下自己小时候,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和欺负别人的事迹,不得不承认这种看法的正确性。难怪英国的学校,现在把“bullying”当成非常严重的事情。一个学生被发现抽烟未必会得到什么严重的惩罚;可一旦被别的孩子举报说在欺负别人,就很可能被开除。

所以,人格的形成、文明观念的获得,并不是天生的,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的教育,当然还有榜样作用,否则小孩子生下来,就跟动物差不多,有原始的本性(当然这里面有好的本性,但也有恶的本性)。但这种把12岁的小孩子居然也当成“独立、大写的人,一个有人格尊严、人身权利的人”,实在是可笑和无知。谁跟你说人一生下来就有尊严和权利的,就平等的?如果是那样为何要等到18岁才可以投票,才可以合法地看A片、赌博、抽烟、喝酒?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成人和未成年人,就是因为一个还没有获得足够教育和人生经验、没有完善自身理性思考模式的小孩子,不能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社会人。

就像校长先生所说的一样,教育不是放任,其中必有一定程度的强迫、惩罚、训诫;通过这些管制来获得自由,看起来很矛盾,却就是教育的本质。老师、家长,在教育的时候,就是居高临下的,因为他们比小孩子自己更清楚哪些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孩子的人格完整与独立,是在长大以后,获取知识和必要的阅历之后,逐渐形成的。

It is well to remember from time to time that nothing that is worth knowing can be ta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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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天赋XX

星期五, 十二月 01, 2006
看见有人在高喊: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所以“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机构或者个人能赋予”。说这话的人,多半自认是个“自由主义者”,所以揭竿而起,要捍卫自己的自由。

但这种无聊的口号,200多年前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大家喊喊还可以谅解,人类走过了200多年的风风雨雨,竟还只停留在这种口号式的思维之上,我不知道这些人拿自己的思想自由干什么去了?无法理性地思考,给你再多自由也是在浪费。

什么叫“天赋自由”?“天”是什么东西?是西方基督教文化里面留下来的玩意儿,是上帝,是主耶稣。《圣经》里面的一个思想,就是说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造出来的,所以有神性。后来的基督教文化里最有影响力的神学家阿奎纳(Thomas Aquinas),从这里推导出了人的自由意志,认为人是有个叫“free will”的东西的,这是人的神性(divinity)里面最重要的内容。

再后来,这个想法被一帮19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们(les philosophes)以及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们进一步推演,提出了(胡扯的)社会契约论,提出了天赋人权。他们一方面挑战宗教,一方面又需要宗教,把上帝放在他们学说的中心位置。他们为了挑战世俗帝王的权力,引用了更高的上帝的权威,声称他们的某些权利是上帝赋予他们的,所以是超越一切君主的世俗管辖的。

200多年后的今天,上帝都已经死掉了的今天,请问所谓的天赋人权何来?如果人权是天赋的,是你生下来就有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多么毛骨悚然的词句啊!),为何这样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唯一绝对的权利是思想自由;但除此之外的一切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你可以自由地骂政府,但不可以自由地谩骂侮辱另一个人(虽然这在被一些人视为不自由的中国,似乎司空见惯);你可以自由地行动,但未经复杂的检查程序你根本不可能在今天自由地踏上一架班机(事实上作为一名中国人,你前往美国等国家的自由,被这群世界上自称最热爱自由的国家剥夺了)。既然自由是“天赋”的,既然自由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机构或者个人能赋予”——当然也因此,剥夺——的,那么为何我们的自由总是受到如此多的限制呢?

自由根本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超越国界、文化、历史等种种社会因素的。自由来自于一个社会的共识,这种共识体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当中,这个国家的《宪法》里面,是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而这些权利不是绝对的,永恒的,一成不变的——当1791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正式颁布的时候,它不适用于黑人、妇女、印第安人、没有财产不纳税的穷人,当然还有后来被卖到美国去当苦力的华工(或更准确地说,华奴们)。所以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高歌的那些“天赋”的“生命、自由与追求自由”的权利,配得上享有它们的只是一小撮人而已。美国今天享有的自由,对其贡献巨大的,与其说是那些开国元勋们,不如说是马歇尔、霍尔姆斯、布伦南等一代代理性思索、独立公正、开拓创新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

何况,与权利相伴的,总是义务与责任。你要享有言论自由,就要做好为你的言论负责的准备,而这必要的前提就是能够让别人知道你是谁,是谁在发布这样需要负责的言论。

并不是说我支持网络实名制,我也深深怀疑网络实名制能否真正有效地执行;为了极少数出格的言论,强制所有人都实名,成本大得不符合比例原则——就好像我们不可能为了确保公交车上没有小偷,就在所有的公共汽车上都安排几名警察站岗一样。我所反对的,是这种没有经过自由的大脑理性地思考,就脱口而出的、空洞的口号式言论。一个真正追求自由的人,是不可能把自己的理论基础,建筑在一个不可超越的根基——神,上帝——之上的。

Put your free mind to some use, do some independent thinking, please!

The English country gentleman galloping after a fox --- the unspeakable in full pursuit of the unea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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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教育

星期一, 十一月 27, 2006
前几天刚收到本学期的第一期校刊,里面有一篇校长拉尔夫·唐森德博士(Dr. Ralph Townsend)的文章,回应很多人常常抱怨的每周强制礼拜。文章不长,却对于什么是好的教育阐述清晰,很具启发。翻译出来留念。



编辑们:

贵刊上一期(2006年6月刊-总第1443期)在多处提到了“自由”(liberal)与“不自由”(illberal)教育。请允许我作评。

“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又译通识教育——译注)一词可追溯到公元六世纪。当时的拉丁教会正挣扎于罗马帝国衰亡的废墟之中,他们希望能够把尽量多的知识保存下来,于是提出了一套基本的课程,当中吸收了许多从阿拉伯以及君士坦丁堡流传回来的古希腊伟大的经文。在以后的一千年里,修道院以及后来的教堂学校,以及再后来的大学和文法学校,自由教育得以将文明传承下来。比如,从公元535年的《圣本笃会规》(St. Benedict’s Rule)到1535年托马斯•摩尔(Thomas More)之死的这段期间内,信仰与理性、真理和学识,多多少少得以完整地保留。

到了19世纪,“自由教育”的概念变成了向年轻人传授——用马修‧阿尔诺(Matthew Arnold)的话来说——“所言所思之精华”。他对自由教育的看法基础脆弱,与基督教的根基脱节,容易被相对主义者攻击。但是,阿尔诺当过学校督察,知道纯功利地为工作而培训年轻人——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许多人看来这是教育的唯一目的——的害处,这很可能会将只是热爱知识本身而毫无复杂动机地学习这一传统,以及传授“所言所思之精华”这一目的,泯灭在大学和其他学校的校园里。

自由教育近年来也遭遇了很多磨难。“政治正确”告诉我们,任何一个观点都与其他观点一样好,只是因为有人刚好持有这种观点。而政府则认为任何无助经济成长的东西都是没有价值的,因此也一直以错误的方式干预教育。但即使如此,一所好学校依旧可以十分自信,一切最好的东西——最好的书,最好的思想,最好的思维方式以及对一切真理的追求——仍然是最好的,而且仍然可以传授给年轻人,作为他们宝贵的继承,并相信这些东西的价值,将随着他们年龄的成长逐渐在日益复杂的世界中体现出来。

有了背景介绍,让我回到你们社论中的一些细节。强制上教堂的要求很荒谬吗?可能荒谬,如果你认为以下一切都是荒谬的、无关紧要的:冥思我们在这个自由社会中所能够享有的人文传统;聆听并参与优雅的音乐;培养正襟而坐的纪律;倾听理性的论述和反思,还有文化深度和学识成熟度的养成。这些都正是强制礼拜的主要目的,虽然这其中也包含了一份加入信仰的邀请,我们却从来都没有试图将信仰和祈祷方式强加在任何人身上。如果“自由教育”的含义真的变成了给予年轻人完全的自由,让他们可以嘲笑课后作业的建设性作用,或者剥夺对他们负有责任的成年人过问他们天黑之后人身安全的权力,或嘲弄师长尝试保护他们免受摧残身心健康的药物之侵害的努力,那么这个名词也就不过是自我堕落和懒散的同义词了。保护真正自由的框架,需要钢筋在其中支撑。

请允许我向你们的读者推荐一本好书,迈克尔•欧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所著的《通识学习的呼唤》。欧克肖特在其中提醒我们:
教育起源于一位师长将一些无法立即与学习者的现有欲望或“兴趣”产生联系的东西灌输给后者……老师的工作就是把他的学生从现有情感、图像、想法和信仰的拘束之中解放出来。
对我来说,这就是对自由教育的定义;这样的教育才能真正让我们获得自由,这样的教育也正是这所学校的伟大传统。

To be entirely free, and at the same time entirely dominated by law, is the eternal paradox of human life that we realise at every mo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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