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轮回

星期四, 一月 18, 2007

看过此书,就体会到黄仁宇的“大历史观”,确实有其魅力。与太多拘泥于小节,长篇累赘不厌其烦花上几百页几百页的篇幅来探讨某一历史小节问题的传统学术历史书比起来,《万历十五年》扣人心弦地多了,几乎可以当小说看。但即使如此,书里面所探讨的问题却又十分深刻而全面——从一滴水中也许可以看到大洋,可你只有真正面对海洋时,才能更深切地体会到它的力量。历史或许也是这样:越是细致地深入去探讨每个单一事件的背景、形成、经过、发展、终结与影响,不如从宏观入手,更能一眼洞察出问题的症结。

虽然全书是以1587年的六个人物——一个皇帝,两个首辅(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总理了),一个正二品高官,一个高级武官,一个十分出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作为主线来铺成展开的,作者在书中所批判的,却不是任何一个个人,而是整个庞大臃肿保守而陈旧的文官体制,以及当时儒家传统之下的整个中国社会。这六个人可能正好代表了这个体制下、这个社会中的六个组成部分,同时也代表了六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六个人都算得上是今天人们口中的精英,都有变革维新的意识和雄心,也都身处高位手握大权,可最后也都不得不退缩,要么向强大的体制投降,要么撞个头破血流还无功而返。一个处于巅峰的文明,是不需要,不欢迎,也不会善待改革者的。

站在公平的立场上来看,我们其实也说不出明朝的体制,在理论上有什么错误:这是一个尊重贤能、追求和平、崇尚温和与妥协的体制,把道德当作行为处事的规范加以遵守,把知识当作个人能力的评断标准。即使硬要套上今日对国家政府运转的要求来看,万历年间的中国也不那么落后:十几天前才刚刚生效的中央对死刑的复核审查制度,那时候其实就已经实施了;虽然明文法条不健全,但说实话英美的普通法制度其实也就是这么发展过来的;三十多年前中国还有一个人能够呼风唤雨把国家搞得天翻地覆,可万历皇帝却已经无法为所欲为,而甚至在偏爱哪个妃子之类的私人事务上,都必须受到大臣们的牵制。用后记的作者欧蒲台(John Updike)的话来说,是成功害了中国。

这也许就是所有国家的历史宿命:无论多么得成功和完善,文明终究有衰落的那一天——欧蒲台在后记中,也无不警示地提醒他的美国读者,建筑在一个完全相反的价值体系之上的美国,也许也正走在衰落的道路上。当儒家文化体制发展到16世纪,它已经登峰造极,彻底地定型了。曾经铸造过辉煌的这个文化,这个体制,一旦发展到了极致,就成了制约和继续推动文明前进的绊脚石。中国之后400年的败局,在其文明最巅峰的万历年间就已经悄悄地开启了一次盛极而衰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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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Reasonableness?

星期一, 十二月 11, 2006
剑桥面试的时候,那个教授不断强调的一个词,是段法律条文中的“reasonable”。在John Finnis的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里面,作者不断强调的一个关键词,也是“practical reasonableness”。Finnis指出,英美普通法系里头,没有什么“自然法”,所谓的natural law,讲到底就是人们的那点实用理性,那点合理性。

当初最吸引我的,也就是法律的这点reasonableness。reasonableness不仅仅是理性,还要合理,以人为标准,不钻牛角尖。 什么是合理?合理就是不要上纲上线,动不动就有些东西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老天给的,100%不可侵犯的。Finnis的这本书,就是从合理的、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阐释法律、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益处,而不是用一些诸如“天赋人权”之类的空洞口号,来捍卫一些所谓的普世价值观。

Finnis显然是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巨大影响,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自我价值,以及实现这些异同价值的方式。全书也是由此展开的:作者首先遵循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家们的传统,重点阐释了什么是“self-evident”、什么是“intrinsic good”,这些无法证明、或者不证自明的基本价值。要维护这些价值,不可忽略的是人的社会性;要保证一个由人所组成的群体,为了实现其成员各自的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维护“共同的善”(common good),这就需要一种“威权”(authority)。权力并不必然就是坏的,是需要防范的——真是如此,我们就不需要政府、更不要现代化了;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农业社会,才是美国开国元勋们当初所向往的天堂之国啊!回到过去不就好了?

事实上,之所以有政府的诞生,之所以随着现代社会的越趋复杂,政府职能也在不断扩大,原因也正在于,这样一种权力的集中,根本上是有益的。当然一个随之产生的问题,使如何协调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组织与个体的关系——这是全书的主题,但也更是所有社会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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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at:嘲讽美国

星期六, 十一月 11, 2006
今年在欧美掀起狂潮的,竟是由英国喜剧演员萨沙·伯龙·科恩(Sacha Baron Cohen)所饰演的虚构的哈萨克斯坦电视主播Borat。在YouTube上搜索一下,可以找到许多电视中的搞笑片段。《时代》周刊还特别写了一篇文 章,赶在电影上映之前探讨Borat笑声之后的意义,似乎值得深谈。
  
Borat看似是在嘲笑哈萨克斯坦,一个大多数西方人都从未听说过、更遑论到过的国家。哈萨克斯坦似乎是世界上许许多多落后国家的代表,在这 里生活条件落后,汽车不靠引擎而靠牛来做动力,女性不被尊重没有性自主,犹太人还在遭受压迫与歧视;这里的人们有着奇怪的口音,还有不寻常的爱好,例如猎 狗和在河边晒太阳。难怪连哈萨克斯坦政府都坐不住了,花钱在纽约时报买下整版广告,宣传自己国家的正面形象。
  
然而Borat是为了嘲笑哈萨克斯坦吗?Borat的美国之旅,也许更想嘲讽的,正是今天美国的主流文化。这里的人奉行政治正确,虽为自由的 国度,说话却要小心谨慎,避免得罪各种少数族群;然而在这种谨慎的外表却只能掩盖而无法消除种族的隔阂,社会的分裂。没有一个美国人敢公开喊出反犹太人的 口号,但反犹的情绪并没有消失,一旦一个(装作)不懂社会潜规则的哈萨克斯坦人公开亮出“杀死所有犹太人”的立场,却会有人跟着响应(当然,Cohen自 己也有犹太血统)。另一方面,这种害怕刺伤他人的掩饰有时又是如此的可笑,以至于人们都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无论Borat做出如何疯狂的举动,都很少 有人会怀疑这一切根本就是一场闹剧——这也许部分应归咎于美国大众对不同文化了解的缺乏;正因为不了解哈萨克斯坦,才不敢戳破皇帝新衣的儿戏。
  
Borat的好笑,也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言,在于他的不自我设限,任何敏感的话题,从女权主义到种族主义到正面评论他人的容貌和穿着,都可以被当作笑料,也让观众在笑声中,尝到一丝无奈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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